为规范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推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畅通、有效、健康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九项工作机制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武昌理工学院落实< 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学生资助管理九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实施办法》,具体如下:
1、健全统计月报制度。按照《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建立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月报制度的通知》(鄂教助[2012]8号)要求:各高校以及省属中职学校每月要按时逐级上报工作动态、资助资金发放情况。武昌理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将在每月5日前将各类报表报送至省资助中心审核汇总,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决做到时间不拖延、质量有保证。学校安排资助中心崔莹老师专门负责数据信息工作,全面应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做好数据维护更新工作,确保学校资助信息及时、完整、真实。
2、建立定向调度制度。学校资助中心强化工作统筹和组织协调,成立了由校党委书记涂方剑任组长,学工处、校团委、教务处、财务处、宣传处、监察处等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国家奖助学金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资助工作计划安排,抓住资助工作重要时点,把握资助工作关键节点,协调推进。原则上,学校资助中心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资助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在一些重要时点、关键节点针对有问题的学院或者班级采取定向约谈、定向发函(信)、定向督查、定向协调等方式强化工作推进力度,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责任导向、时效导向,坚持从严治理政策、从严执行政策,全面推动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科学规范发展。
3、健全公开公示制度。首先,学校资助中心要用好“武昌理工学院学工处网”、“武昌理工学院学生服务中心网”、“武昌理工学院各学院网站”,以这些网站为平台,将资助项目、申请条件、资助标准、申办程序、时间节点、办公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等向全校学生公开,并及时发布公示信息。其次,学校专门设立学生资助宣传栏,及时发布学生资助政策,及时公布学生资助工作信息,按程序及时公示资助对象认定、国家奖助学金名单、资助资金发放等应公开的信息。再次,学校将资助政策宣讲纳入“新生入学教育”等课堂教学环节,做到资助政策有人讲、申报流程有人帮、申报结果随时查。在每年军训结束后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政策宣传活动,面向新生组织国家助学贷款专题培训会,面向毕业生宣传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政策。定期举办“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通过制作专题展板,发放答题卡、书签、宣传册和专职人员现场讲解等方式,帮助学生全面掌握国家资助政策。通过校报、新闻网、BBS、微博微信等媒介,突出专题内容和典型案例,搭建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工作格局,保证学校资助政策全面公开。
4、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学校安排监察处负责监督学生资助工作,并接收学生的投诉举报。同时设立资助工作咨询投诉热线027-81652358/027-81652440和邮箱
602553822@qq.com,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工作时间保持畅通,接受学生及家长、社会各界咨询和举报,并认真做好登记、整理和回复、处置工作。
5、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学校要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督查督办制度,重点把好受助学生的学籍、资助对象认定、公示、信息上报和资金发放“五个关口”,学校于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向省资助中心报备在校在籍学生相关信息,学生的学籍信息发生异动,及时报备异动信息;在学生资助对象评定和资助金发放中,要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要加强受助资格督查,坚决杜绝把明显不符合国家资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要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明确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坚决杜绝出现轮流坐庄、平均资助等问题,确保资助对象、资助力度更加精准;要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要明确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重点解决资助资金晚发、扣发、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等问题。
6、建立多元评价机制。建立学生资助项目多元评价制度,采取学院自评、学院接受学校评价、学校接受省资助中心评价的方式。学校制定《武昌理工学院考核方案》,每年初,在学院自评的基础上,由学校资助中心深入各学院对上年度学生资助项目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和绩效评价,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学院的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学生资助社会评价,采取明查暗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学生和家长访谈等形式,了解学生和家长对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满意度,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省资助中心领导视察(检查)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听取意见,完善不足。
7、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学校资助工作实行学校资助中心—学院—班级三级管理模式,各级都要按照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要求,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严格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将责任清单细化到班级,落实到个人。学校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层层传导压力,夯实管理责任。分管领导负管理责任、班级素质导师负具体责任,对违反学生资助政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及不担当、不作为造成监管失守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管理权限严肃问责追责。
8、建立专项预警制度。学校建立学生资助重点工作、重点问题专项预警机制,加强日常工作管理,掌握工作动态,运用统计月报、网上审核、日常巡查等信息,对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综合研判,发现问题苗头,属于个案的,应及时指导、督促整改;可能普遍发生的问题,应及时预警提防。
9、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学校健全突发事件和重大负面舆情应急处置机制,将学生资助工作纳入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校保卫处和学生服务中心强化学生资助工作矛盾纠纷排查整改和调处工作,将出现的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舆情把握在可控范围,坚决防止事态扩大,防止事态蔓延和负面炒作,做到执行学生资助政策不缩水不变形不走样,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