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各高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6届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对象家庭、零就业家庭、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特困人员、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成年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为1768元/人(即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领流程
(一)申报
1.学生申请。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2025年9月30日前学生本人填写《2026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报学校审核,逾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2.学校审核。各院校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录入人员信息、上传材料、汇总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
(二)复核
市人社部门对各院校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三)拨付
市人社部门协调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银行账户。各院校收到补贴款项后,及时拨付到学生本人银行账户。
四、有关要求
(一)积极宣传。各院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实现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宣传全覆盖,切实发挥好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的作用。
(二)严格审核。各院校应指派专人组织申报,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2025年10月31日前在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提交申报材料。
(三)及时发放。各院校应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学生个人银行账户,并反馈《2026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情况说明》。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各院校应予以追回。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