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书馆读者入馆规定
1. 读者须凭本人校园卡,由门禁通道刷卡入馆,经检测仪通道出馆。不得冒名使用他人校园卡,无校园卡人员入馆在保安室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入馆。
2. 举止文明,仪容整洁。凡穿背心,裤衩、拖鞋或衣着过于暴露者谢绝入馆。
3. 保持馆内安静,禁止在图书馆内高声喧哗,请自觉将手机调为静音状态,禁止大声接打电话。
4. 提倡文明礼貌,维护文明洁净的学习环境。请勿在馆内乱扔纸屑、杂物,勿随地吐痰、吐口香糖、吃零食以及在墙壁、门窗、桌椅上涂抹刻画,不得携带宠物进馆。
5. 读者进入电子阅览室请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法律法规。严禁访问含有暴力、色情内容的网站;严禁在网上截取或传播淫秽、反动、诋毁性的报道、影视、图片;严禁发布有害信息;严禁非法入侵服务器系统或有意修改、删除系统设置;不得运行网络游戏或含病毒的软件程序;不得在网上购物、看电影、电视等,违者按严重违纪、违规、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6. 自习室仅供本校读者使用。在室自习者,请勿随意挪动座椅,不得用书本物品占座,避免室内喧哗、讨论,朗读、背诵请远离自习室区域;严禁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室内学习请自觉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支持配合图管会管理员的管理工作;严重违规且不听劝告者将报学工处给予处罚。
7. 读者如需下载资料或打印复印,请与值班工作人员联系,费用按A4幅面0.3元每页,A3幅面0.5元每页收取。
8. 爱护书刊资料,不得随处圈点、划线、批注、污损或剪裁、撕毁,违者按污损书刊的有关规定处理。
9.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地方吸烟、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馆。
10. 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文献资料、设备和其他一切设施,损坏公物要照章赔偿。
二、图书馆书刊借阅管理规定
(一)借书功能的开通与注销
1. 学生开通借书功能:每年新生入学办理校园“一卡通”后,即开通借书功能。
2. 教职工开通借书功能:需凭人事处证明、财务处缴纳押金收据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网络技术部开通借阅功能。
3. 集团员工开通借书功能:需凭集团办公室证明、学校财务处缴纳押金收据和本人校园“一卡通”,到图书馆信息部开通借书功能。
4. 学生毕业及教职工、集团员工离校,需到图书馆归还图书,并办理注销手续;未办理者人事部门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5. “一卡通”的挂失、解挂、遗失补办,在校园“一卡通”管理中心办理。
(二)借阅规则
1. 本馆书库(室)实行藏、借、阅一体化的管理方式,图书分层管理,分借分还。
2.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入室阅览,亦可选借图书。
3. 借书规定:
① 个人借书量与期限:
读者类别 |
允许最大册数 |
借期(天) |
续借期(天) |
学生 |
10 |
60 |
60 |
教师 |
15 |
90 |
60 |
注:博学图书借阅规则:每人限借2册,借阅期限为15天,续借期限为15天
② 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在各阅览室办理借书手续。报刊及参考书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就室阅览,原则上不予外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借出,须经馆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