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定于10月8日-10月29日开展2020-2021-2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8级本科、2019级本专科、2020级本专科全体在校学生。
二、测评标准
详见2021年9月版《专门项目测评办法》P21-37
三、测评流程
1.10月8日各班级成立学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小组,负责组织开展班级测评工作。
2.10月9日-14日各学院素质导师汇总班级课程考勤和班级活动考勤,填写在《学生基本修为测评出勤记录统计表》中,全勤在全勤栏中打“√”。
3.10月15日,进行卓越修为校级评审,返回评审结果;
4.10月22日前,各学院根据相关的支撑材料完成思想品德测评附表2-4的填写;遵守公德、诚实守信、良好习惯加分项填写在《学生基本修为学分登记表》里。
5.10月22—26日,在系统中完成2020-2021-2学期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录入,并由学院测评委员会主任签字确认,详细录入流程详见附件2;
6.10月27—29日,素质导师以班级“群文件”和“群公告”的形式将测评结果公示3天,接受学生监督、申述和投诉。详细公示流程详见附件3;
7.10月29日,各学院将下列材料送交至学工处测评科:
(1)已提交的系统成绩单原件
(2)《思想品德测评资料册》(“群公告”的公示截图放最后)
(3)未录入系统成绩单(单独提交)
8.11月,学工处测评科组织学生干部对2020-2021-2学期思想品德测评材料和成绩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学院年终考核并按照《武昌理工学院违反教学规范处罚标准》考核素质导师。
四、测评要求
1.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测评流程,学院复审环节应按要求完成,学院测评委员会主任应在系统成绩单上签章确认测评结果。
2.素质导师应全程参与,对思想品德测评结果负完全责任,严禁出现完全交给学生完成,不管不问的情况,一旦发现全校通报。
3.测评时应严格对照测评标准加分和扣分,不得随意评分。
4.加分和扣分均应有对应的复印件或文件,不得无依据评分。
工作联系人:
杨云 :81652320 芦珊 :81652030
附件:
1.思想品德测评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
2.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录入操作指南
3.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公示具体要求
4.项目测评资料册封面
5.思想品德测评附表(附表1-5)
6.2020-2021-2未录入系统学生成绩登记表(思想品德)
7.测评科提供2020-2021-2学期思品测评材料清单
8.2020-2021-2学期思品测评支撑材料汇总
学工处测评科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