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定于
3月2日-3月31日开展2020-2021-1学期思想品德素质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17级、2018级、2019级、2020级全体在校学生。
二、测评标准
详见2020年9月版《特色项目测评办法》P20-37
三、
时间安排
1.3月8日-12日,各学院素质导师汇总班级课程考勤和班级活动考勤,填写在《学生基本修为测评出勤记录统计表》(附表1)中;
2.3月8日,各学院到测评科领取2020-2021-1学期院级、校级相关表彰及处分文件。
3.3月15日前,各学院提交卓越修为申报表和支撑证明材料(参见思想品德测评附表中附表4:学生卓越修为学分评定表),并填写附表7:《卓越修为汇总表》。
4.3月22日,进行卓越修为校级评审,返回评审结果;
5.3月26日前,各学院完成思想品德测评附表2-5的填写;
6.3月27—31日,在系统中完成2020-2021-1学期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录入;
7.4月6-8日,学工处测评科对2019-2020-1学期思想品德测评材料和成绩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纳入学院年终考核并按照《武昌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标准》考核素质导师。
8.4月13日,各学院将下列材料送交学工处测评科统一存档:
(1)已提交的系统成绩单原件
(2)《思想品德测评资料册》
(3)未录入系统成绩单(单独提交)
四、测评要求
1、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测评流程,在学工处抽查前,学院复审环节应按要求完成,学院测评委员会主任应在系统成绩单上签章确认测评结果。
2、素质导师应全程参与,对思想品德测评结果负完全责任,严禁出现完全交给学生完成,不管不问的情况,一旦发现全校通报。
3、测评时应严格对照测评标准加分和扣分,不得随意评分。
4、加分和扣分均应有对应的复印件或文件,不得无依据评分。
工作联系人:
杨云 :81652320 芦珊 :81652030
附件:
1.思想品德测评流程要求及注意事项
2.思想品德测评成绩录入操作指南
3.项目测评资料册封面
4.思想品德测评附表(附表1-5)
5.2020-2021-1未录入系统学生成绩登记表(思想品德)
6.测评科提供2020-2021-1学期思品测评材料清单
7.2019-2020-1学期思品测评支撑材料汇总
8.学院卓越修为学分汇总表
附件:
关于开展2020-2021-1学期思想品德测评工作文件汇总
学工处测评科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