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当前社情实际,现将我校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做如下通知:
一、参与对象
1、全体2018级本科;2019级本、专科全日制在籍学生;
2、暑期社会实践测评未合格的2017级本科生、2018级专科生。
二、参与形式
本次社会实践有四种形式:
(1)“体验式”(个人),包括个人打工、家教、旅游、游学、实习、实验等实践活动;
(2)“项目式”(团队),包括专题调研、扶贫活动、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团队项目;
(3)“创业式”(团队),包括学生个人或团队在假期进行的自主经营的各类创业实践活动;
(4)高考招生宣传(团队),学生参与生源地招生团队,配合学校招生宣传组做招生宣传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参与前三类社会实践时间累计不低于25天(含法定节假日),
参与第四类社会实践实践不少于10天(含法定节假日)。
2.参与前三类社会实践的同学需提供时间当日的日志(不少于100字)和与工作内容有关的照片(如社会实践单位不允许拍照,必须提供实践单位的相关工作制度或单位证明,单位证明内容必须详细地说明不能拍照的理由或原因,理由不充分、原因不详细,可认定此单位证明无效。)
参与第四类社会实践的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3.学生返校后,按照《社会实践测评办法》和附件1的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4.学生提交的社会实践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的材料一经发现,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其他事项
考虑到今年疫情影响尚未完全结束,本次暑期社会实践自愿参与。各班须开展安全教育班会,提醒同学们在保障自身安全和符合当地卫生防疫许可的前提下,取得家长同意后方可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参加者须遵守当地政府及有关机关部门防疫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客观条件不允许的同学可不参与今年暑期社会实践。
工作联系人:杨云 QQ 372642043
芦姗 QQ 15824637
附件1:
社会实践附表1-10
附件2:
2020年学生返乡招生宣传专项社会实践活动方案
学工处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