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教育部、国家民委等相关部委的指导及兄弟省区的大力支持下,内地高校为新疆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人才,为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自2010年起,新疆设立了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专项经费,确保了内地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疆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了做好2019-2020年资助经费的发放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资助金用于资助我校在校本、专科新疆籍各民族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优先考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此次新疆籍贫困学生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资助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开支)。
二、基本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二)在校期间学习刻苦,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取消、或者暂停资助:
(一)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各种处分;
(二)学习主观不努力,两门主要课程(必修课)补考不及格者;
(三)虽未受到处分,但日常行为表现不好者;
(四)休学或保留入学资格期间;
(五)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三、评选流程
1、5月13日学工处根据各学院新疆籍贫困学生在库人数将指标分配到学院;
2、5月15日前学生提交个人申请:学生提交一份申请书,并填写《武昌理工学院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个人申请内容(电子版)需包括本人家庭情况、学习情况,有无挂科,思想政治情况和平时表现等基本信息。
3、5月18日班委会、团支部根据评选条件审查资格;并由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学生介绍被推荐人情况;由素质导师组织班级全体学生在网上进行投票,赞成票超过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入选;(投票过程与结果需留存待查)
4、5月19日-20日素质导师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投诉;
5、5月21日-25日学院评选小组审查评议并公示(学院要在网站上公示);
6、5月26日-28日学工处审核材料并公示。
四、评选要求
1.资助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 参评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资助的学生必须从学校《贫困生库》中产生,且将《武昌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附在申请书后;
注:对于不在贫困生库里的新疆籍学生,因疫情原因造成本人或者家庭成员重病或者家庭发生其他重大变故的,可先在班级民主投票进行贫困生认定,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入库后方可申请。
3.各学院根据名额分配情况,5月26日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个人申请书、《武昌理工学院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附件1)和资助情况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提交学生服务中心古丽老师。
五、名额分配
城建:2人(贫困生库2人) 文外:1人(贫困生库1人)
护理:1人(贫困生库1人) 艺术:4人(贫困生库5人)
智能:4人(贫困生库5人) 影传:6人(贫困生库14人)
商院:4人(贫困生库5人)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