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财务司、财政部科教和文化司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切实保障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困难学生一定的经济资助。
请各学院及时了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身体和生活等情况,重点聚焦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滞留武汉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于3月17日前将信息报资助中心孙华远主任。
联系人:孙华远
联系方式:13986067956
QQ:602553822
学生工作处
2020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