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生管理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本学期开始实行每月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开展测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所有在校学生
二、测评标准:详见2018年10月版《特色项目测评办法》P20—36
三、测评流程及注意事项
每月最后一周周一至周四对本月学生思想品德进行测评,周五学工处测评科将对各学院测评情况进行检查。
(1)严格按照测评标准测评
①基本修为扣分标准严格按照P21-23表3-1基本修为扣分标准执行。
②测评办法中的扣分标准中,如学生因旷课、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违纪而受到学校处分或处理,按照哪边扣分多扣哪边的标准扣除,不重复扣分。
(2)规范填写测评表格
每月测评需填写以下表格,准确、详细的数据有利于提高测评的准确度,请按照以下要求规范填写。
①素质导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如实汇总并填写《学生基本修为测评出勤记录统计表》(附表1)(考勤数据截止到测评前一周的周日晚上,即当月倒数第二周的周日晚上)。汇总数据应准确,与学生平时上课、参加集体活动考勤记载相一致。迟到、早退按次数记载统计汇总、旷课按学时记载统计汇总;无记录之处留白,不需填“0”;
②素质导师根据学院、学校等各职能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作为学生基本修为扣分依据填写《学生基本修为扣分登记表》(附表2)(违纪数据以学工处下发文件为依据),以月为单位汇总,同一行为有多次违规,要注明次数。
③素质导师根据实际统计情况如实填写《学生基本修为学分登记表》(附表3),每学期第一次测评基础学分为1,后期的基础学分为上个月的学生基本修为实际得分,文明素养、道德素养、法纪素养、政治素养有扣分项目填写负分形式。
(3)其他注意事项
因本次测评是针对本月的学生思想品德进行测评,根据实际情况,测评时以最新数据为准
①每月检查人员将随机抽查参与测评的学生成绩;
②抽查重点在于学生思想品德学分评定是否准确无误。
③学院需提供检查的测评材料包括:《学生基本修为测评出勤记录统计表》(附表1)、《学生基本修为扣分登记表》(附表2)、《学生基本修为学分登记表》(附表3)。
四、测评要求
1、严格按照时间规定完成测评流程,测评结果应在班级班会时间公布并公示三天。
2、素质导师应全程参与,对思想品德测评结果负完全责任,严禁出现完全交给学生完成,不管不问的情况,一旦发现全校通报。
3、测评时应严格对照测评标准扣分,不得随意评分。
4、扣分均应有对应的复印件或文件,不得无依据评分。
学工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