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8届毕业生合影工作,根据学校《关于统一拍摄毕业合影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学院合影时间:4月18日上午9:00,地点:行政楼前;
班级合影时间:4月18日、19日,地点:学院自定。
二、合影对象
1、参加学院合影人员:全体校领导,校办、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保卫处、财务处、宣传处、资产处等处室负责人,学院院务委员会成员,各系主任,全体教师,全体素导,18届毕业生。
2、参加班级合影人员:院务委员会成员,各系主任,班级教师,班级素导,全体毕业生。
三、工作要求
1、学校统一安排全体校领导与毕业生合影,意义重大,望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学院合影,校领导及机关处室领导由学工处负责组织;学院参加合影人员由学院常务副书记负责组织,要求相关人员按时参加,不得缺席;
3、班级合影的组织工作由所带班级素质导师负责;
4、所有参加合影教职工须穿正装;
5、请各学院书记、副书记、素质导师对本院学生的列队、纪律、着装作出严格要求,务必根据时间的安排,提前10分钟组织好学生到场等候,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依序进行拍照,务必做到准 时、紧凑、有序;
6、请各学院书记指定一名老师负责协调班级合影工作,合影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收集合影班级信息(拍摄学院、专业班级、学生顺序名单、班级QQ群号、班级照片份数)交给毕办。
四、具体安排:
合影时间安排
学 院 |
学院合影时间 |
备注 |
艺术设计学院 |
2017年4月18日9:00 |
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集合做好准备工作 |
商学院 |
2017年4月18日9:10 |
城市建设学院 |
2017年4月18日9:20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7年4月18日9:30 |
护理学院 |
2017年4月18日9:40 |
文法与外语学院 |
2017年4月18日9:50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7年4月18日10:00 |
音乐与传媒学院 |
2017年4月18日10:10 |
学 院 |
班级合影时间 |
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集合做好准备工作 |
艺术设计学院 |
2017年4月18日11:00 |
商学院 |
2017年4月18日11:00 |
城市建设学院 |
2017年4月18日11:00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7年4月18日11:00 |
护理学院 |
2017年4月19日12:30 |
文法与外语学院 |
2017年4月19日12:30 |
生命科学学院 |
2017年4月19日12:30 |
音乐与传媒学院 |
2017年4月19日12:30 |
联系人:齐 歌:18986166177(毕办); 黄经理:13886173008(摄影)
学工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