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即将开展成功素质展示节实训项目素质测评,5-7月进行院级成果遴选,9月前进行校级成果遴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建测评机构
1、学校成立“成功素质展示节学生展示成果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委会”),对学生成果进行校级展示遴选。校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素质测评中心,负责测评组织与管理。
2、各学院成立“成功素质展示节学生展示成果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院评委会”),对学生成果进行院级展示遴选和校级展示推荐。主任由各学院的院长担任,委员由党总支书记、副院长、各系主任、副书记、素质导师和教师代表组成。院评委会职责及组成人员由学院发文公布,并报校评委会办公室备案。
二、测评对象
全校本、专科全日制在籍学生
三、测评内容与标准
1、第四届大学生成功素质展示节包括八大主题,但本次只针对
创意、创业、创新、创作、特色特长、社会实践六个主题展区的成果进行测评,成功校友和缤纷社团不纳入测评。
2、学生可以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申请。凡成果入选院级展示的,学生个人或团队获得0.5个素质学分;凡成果入选校级展示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再获得0.5个素质学分,共1个素质学分。
相关说明如下:
(1)成功素质展示节本科生须获得2个素质学分,专科生须获得1个素质学分;
(2)入选院级展示或校级展示的成果如为学生个人完成,学生可获得0.5或1个素质学分。
(3)入选院级展示或校级展示的成果如为学生团队完成,分两类情况:
①创意、创业、创新、创作主题展区的成果,如属于由评委会评定分数的成果,团队成员根据贡献大小设定权重比例(总和等于100%),根据权重分享0.5或1个素质学分;如属于学生公开出版著作或发表文章(新闻作品除外),团队成员根据作者序列获得0.5或1个素质学分(第一作者计全分,第二作者按60%计分,第三作者及以下按40%计分);如属于学生通过竞赛取得省级及以上荣誉或获国家专利,团队成员均可获得0.5个或1个素质学分;
②特色特长或社会实践主题展区的成果,团队每位成员均可获得0.5个或1个素质学分;
(4)同一学生完成的多个成果,不分主题,只要入选院级或校级展示,即可获得相应素质学分,并累计。
四、测评流程
1、学生申报
6月17日至6月24日,学生按照六大主题展区分别填写《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附件1(个人)、附件2(团队)】,持个人成果及其支撑材料(包括照片、光盘、复印件、证明等)在素质导师处申请参展。
相关要求如下: 填写《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个人)的包括:
①申报六大展区的学生个人,按照类别填写《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个人),将申报材料向所在学院进行提交。
②申报创意、创业、创新、创作主题展区中公开出版著作,发表文章,通过竞赛取得省级及以上荣誉,获国家专利的团队,团队每人均须填写《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个人),向各自所在学院进行提交。
③申报特色特长或社会实践主题展区的团队,团队每人均须填写《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个人),向各自所在学院进行提交。
(2)填写《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团队)
申报创意、创业、创新、创作主题展区中成果由评委会评定分数的团队,只需团队负责人填写此表,将申报材料向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提交。
2、素导审查
素质导师对学生成果进行审查,主要核实成果是否真实、是否重复申报。审查后,在通过审查的《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上签名确认。然后,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六大主题展区分别制成《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附件3)。
《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制表要求:
(1)应包括全部审查通过的学生申请参展成果,与《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数量对应。
(2)确保学生学号、姓名、个人/团队情况、成果名称等信息准确无误。
(3)按照六大主题展区分别制表,一式一份,符合制表要求则签名确认。
(4)如在同一展区同一学生有多个成果,每个成果都须填写,可将学生学号、姓名合并。
3、院级展示成果遴选及校级展示成果推荐
(1)学院评委会按照不超过申请参展成果总量80%的比例确定入选院级展示成果;再按照不超过院级展示成果总量50%的比例确定校级展示推荐成果;各主题展区入选及推荐比例由学院评委会根据各主题展区学生成果质量情况自定。
(2)各学院评委会根据主题展区组建若干测评小组,每个测评小组由两名测评师组成。
①创意、创业、创新、创作主题展区的每名测评师根据测评标准对学生成果独立评分,将分数填写在《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上,计算两人平均分,并签名确认。所有成果评分完成后,将测评结果填写在《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上,并录入计算机,按照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院评委会确定的各主题展区学生成果入选及推荐比例,将学生成果入选或推荐结果填在《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上,并签名确认。
注意:为保障测评工作顺利开展,各学院评委会应事先按主题展区将各班级《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上学生成果情况在电脑中汇总,以便测评时测评小组将测评结果录入分数与排序。
②特色特长或社会实践主题展区的测评师根据测评标准以及院评委会确定的各主题展区学生成果入选及推荐比例协商决定学生成果是否入选院级展示或向校级推荐,并将协商结果填写在《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和《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上,并签名确认。
③学院评委会审查无误后,由评委会主任在《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上签名确认。
(3)素质导师将所带班级《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上测评结果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学生成果入选院级展示情况填入《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上并签名确认。
(4)各学院素质测评负责人汇总各班级学生成果申报及评审情况,制成《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7月5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以及各班级《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复印件送至素质测评中心统一存档。
4、校级展示成果遴选与素质学分认定
(1)下学期开学前,校评委会根据主题展区组建若干测评小组,从学院推荐校级展示的成果中遴选校级展示成果,并将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遴选结果告知各学院。
(2)各学院素质导师将学生成果入选校级展示情况以及素质学分认定情况填入《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上并签名确认。
注意:团队成员分享成果所得素质学分须对应填写在“实得素质学分”栏中。
(3)各学院素质测评负责人将全院创意、创业、创新、创作主题展区学生团队的《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复印件交至素质测评中心,素质测评中心根据团队学生组成情况返还至各学院。
(4)各学院素质导师以班级为单位制成《成功素质展示节实训项目素质学分登记表》(附件5),核实无误后签字。院评委会组织审查,核实无误后由院评委会主任签名确认。素质测评中心进行复核,核实无误后由素质测评中心负责人签名确认。
注意:凡团队学生,须在团队《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上将该学生进行圈注。
(5)素质导师按班级整理、装订班级学生成功素质展示节实训项目素质测评材料,包括封面、《成功素质展示节实训项目素质学分登记表》、《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摆放顺序与登记表上学生顺序一致)。并按照指定时间送至素质测评中心统一存档。
五、测评要求
1、各学院应认真严格按照测评流程和标准组织测评,不弄虚作假,不走形式。
2、院级展示遴选比例80%以及向校级展示推荐比例50%为最高标准,不得超过,也不得拼凑,入选与推荐成果应严格符合测评标准,是真正展示学生成功素质的具有意义的成果,一旦发现有不符合测评标准的成果入选或推荐,则按弄虚作假处理。
3、学生申请参展的成果应为本人成果,并且是在前三届成功素质展示节上未展示过的成果。
4、申请参展本届成功素质展示节的成果原则上应为学生从2012年9月至2013年5月之间完成或获得的。
附件:
1、《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个人)(分创意、创业、创新、创作、特色特长、社会实践六个主题展区)
2、《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表》(团队)(分创意、创业、创新、创作四个主题展区)
3、《学生展示成果评审汇总表》
4、《学生参展成果申报及评审情况汇总表》
5、《成功素质展示节实训项目素质学分登记表》
素质测评中心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