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13-06-19 阅读:
各学院:
为了做好2014届毕业生合影工作,根据学校《关于统一拍摄毕业合影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学院合影时间:4月17日上午(本周三),地点:行政楼前;
班级合影时间:4月17日上午(本周三),地点:学院自定;
学院合影时间:4月17日上午2014届毕业生班级停课。
二、合影对象
1、参加学院合影人员:全体校领导,校办、教务处、人事处、学工处、保卫处、财务处、宣传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学院院务委员会成员,各系主任,毕业班全体素导,学院全体毕业生。
2、参加班级合影人员:院务委员会成员,相关专业的院系主任,所带班授课老师,带班素导,本班全体毕业生。
三、组织工作
1、学院合影:校领导及机关处室领导由学工处负责组织;学院参加合影人员由学院书记负责组织。
2、班级合影的组织工作由所带班级素质导师负责。
四、具体安排:
学院合影时间安排
学 院 |
合影时间 |
备注 |
生命科学学院 |
4月17日上午9:00—9:10 |
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提前15分钟到场集合整队做好准备工作 |
城市建设学院 |
4月17日上午9:10—9:20 |
艺术设计学院 |
4月17日上午9:20—9:30 |
音乐与传媒学院 |
4月17日上午9:30—9:40 |
商 学 院 |
4月17日上午9:40—9:50 |
文法与外语学院 |
4月17日上午9:50—10:00 |
信息工程学院 |
4月17日上午10:00—10:10 |
班级合影时间安排
生命科学学院 |
4月17日上午10:30—11:10 |
各学院按照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场集合整队做好准备工作 |
城市建设学院 |
4月17日上午10:30—11:10 |
艺术设计学院 |
4月17日上午10:30—11:10 |
音乐与传媒学院 |
4月17日上午11:15—11:30 |
商 学 院 |
4月17日上午11:30—12:10 |
文法与外语学院 |
4月17日上午11:40—12:10 |
信息工程学院 |
4月17日上午11:30—12:10 |
五、具体要求:
1、学校统一安排全体校领导与毕业生合影,意义重大,望各学院予以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2、凡是参加学院合影和班级合影的领导,老师及毕业生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参加合影,无特殊事由,原则上不得缺席;
3、请各学院书记、副书记、素质导师对本院学生的列队纪律、着装
作出严格要求。务必根据时间的安排,提前15分钟组织好学生到行政楼
排队等候,严格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依序进行拍照,务必做到准时、紧凑、有序,待本院学生拍照结束后方可离场;
4、请各学院书记指定一名人负责协调班级合影工作,合影结束后,以学院为单位,组织收集合影班级信息(拍摄学院、专业班级、学生顺序名单、班级群号、班级照片份数)交给就业中心。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