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近期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寒假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全体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的假期。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学院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院微信公众号、网站、QQ群等平台加强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等各方面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1.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加强消防安全责任教育,强化学生火灾安全意识,普及火灾等突发情况处理的基本知识,增强学生使用灭火器及应急救护能力,提高消防安全意识,避免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伤害。
2.加强人身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技能。严防煤气中毒、意外溺水、踩踏、火灾、烟花爆竹等各类安全事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无证驾驶机动车,不酒后驾驶机动车,不驾驶无牌无证机动车。
3.加强网络安全教育。不沉迷网络和电子游戏,对不熟悉的网络游戏、直播、QQ群、微信群、贴吧不接触不参与;理性表达观点,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增强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不参与网络不良借贷。警惕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不点击未知链接,不轻信陌生来电,不透漏个人信息,遇到转账汇款要多核实,发现有问题及时报警。
4.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切实重视交通安全,使同学们充分认清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和现实危害,懂得重视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章对自己和家庭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学生遵章守纪的自觉性,让学生掌握远离交通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5.加强“电信诈骗”安全教育。针对近期在大学生中多发的电信诈骗以及“校园贷”、“套路贷”等事件,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防盗防骗意识和安全教育,让广大学生了解作案人员最新的盗窃和行骗伎俩,以防上当受骗。强化风险意识,引导大学生正确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树立理性、适度的消费观。
6.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坚定大学生政治立场,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确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引导学生始终树立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观念;提醒学生关注意识形态安全,对国际、国内社会大事件、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不妄加评论、不随意转发。
二、《寒假安全责任告知(温馨提示)》的签订及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督促素质导师、学生及家长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形成抓好学生安全工作的合力。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温馨提示)》签订及安全教育的相关要求,确保不漏一人。告知及签收单由学工处统一印制后发放学院,要求如下:
一是学院须在《高等学校寒假安全责任告知(温馨提示)》上填写学生姓名及开展寒假安全教育的时间;二是通过班会形式向学生传达告知内容;三是学生知晓告知书内容后,需在签收单进行签字确认,各学院收齐后1月20日前交至学工处,做好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中文字、图片、实物、电子档案等资料的留存。
三、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寒假学生安全管理和防范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各学院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务必树立安全工作“永远在路上”的正确认识;进一步强化领导,务必将学生安全工作摆在学生工作的突出位置。
(二)细化工作举措,层层明确责任。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工作推进和落实的力度,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对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一次全方位“体检”,务必做到“摸清具体情况,心中有数;直面存在问题,眼里有活;明确工作重点,手里有招”。
(三)加强应急处置,落实值班制度。各学院要按照寒假期间值班安排,按时到岗、责任到人,认真做好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各项工作要求,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够迅速赶赴现场,快速有效处置。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