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彰显学校对学生的关心与爱护,贯彻“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经资助中心申请,“阳光工程”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校学生可在本学期末申请“阳光工程”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
一、申报对象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阳光工程”基金:
(1)本人重大疾病;
(2)本人在校生活困难。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阳光工程”基金资助:
(1)吸烟或酗酒的;
(2)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3)存在购买高档消费品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
三、申报要求
1.学生本人填写《武昌理工学院“阳光工程”基金申请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至学院素质导师处;
2.学院汇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对学生情况进行核实与甄别,并做好汇总表(详见附件2),12月2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及学生申报表交资助中心。
3.资助中心收齐资料后上报“阳光工程”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审批流程完成后向申请学生发放“阳光工程”基金。
附件1:武昌理工学院“阳光工程”基金申请表
附件2:学院阳光工程基金统计表——**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