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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阳光工程”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4-12-18 阅读:

各学院:

为了彰显学校对学生的关心与爱护,贯彻“一切为了学生”的办学理念,经资助中心申请,“阳光工程”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在校学生可在本学期末申请“阳光工程”基金,以缓解生活压力和心理压力

一、申报对象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阳光工程”基金:

1)本人重大疾病;

2)本人在校生活困难。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阳光工程”基金资助:

1)吸烟或酗酒的;

2)有违法行为或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未解除的;

3)存在购买高档消费品或奢侈消费行为的;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

三、申报要求

1.学生本人填写《武昌理工学院“阳光工程”基金申请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版至学院素质导师处;

2.学院汇总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对学生情况进行核实与甄别,并做好汇总表(详见附件2),12月25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及学生申报表交资助中心。

3.资助中心收齐资料后上报“阳光工程”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审批流程完成后向申请学生发放“阳光工程”基金。

 

附件1:武昌理工学院“阳光工程”基金申请表

附件2:学院阳光工程基金统计表——**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17日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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