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每位需要贷款的学生都能及时、准确地了解贷款流程,我校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社会民生业务部印发的《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教助中心〔2026〕7号)及相关工作规程,正式启动2026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新贷流程的宣传和受理工作。此举旨在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及时将贷款程序及材料准备的相关内容传达给每一位有需要的学生,并协助其顺利完成贷款申请。
具体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流程
(一)首贷(以前年度未获得过贷款)
1.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申请表》,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同时在系统内导出并打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填写并签字(无需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和加盖公章)。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需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若未通过预申请学生还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2)大学新生携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可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3)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
3.现场办理: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学生可自主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或远程办理。选择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的,需与共同借款人一同前往学生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部门申请办理。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的,借款学生在学生在线系统或国家助学贷款APP在线提交助学贷款申请时,应选择共同借款人远程办理方式,并邀请共同借款人以电子签名形式在线签署《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授权委托书》,共同借款人授权完成后,借款学生即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县级资助部门签署首笔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相关文件。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具体操作指南详见附件4。
(二)续贷(以前年度获得过贷款、今年继续申请)
1.续贷远程办理
(1)远程办理需满足:以前年度办理贷款电子合同;借款学生本人办理;借款学生关键信息不得变更;自备安装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助学贷款APP的手机。
(2)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国家助学贷款 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点击“ 申请贷款” ,提交本人续贷声明。
(3)身份认证:选择“网上签订合同”。学生需同意《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远程受理协议书》。确认系统生成合同信息后,用支付宝/招商银行/交通银行手机APP扫描系统弹出的身份证二维码,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认证。
(4)完成申请:身份认证成功后,回到在线服务系统,点击“我已完成身份认证,点击查询”,完成在线申请办理,等待县资助中心审核,接收回执验证短信。
(5)温馨提示:借款学生远程提交续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等待县级资助中心进行审查确认,国家开发银行将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如超过5个工作日,或临近返校前仍然未收到回执验证短信,可以联系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学生到高校报到时,可以持回执验证短信,或者纸质受理证明(自行登录在线服务系统下载打印)到高校资助部门进行回执确认。
2.续贷现场办理
(1)网上申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或国家助学贷款APP,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 ,再提出续贷申请。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简称《 申请表》)并签字。
(2)材料准备: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和办理人身份证原件。
(3)现场办理: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任何一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申请表》前往贷款办理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由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指导到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使用手写板签订电子合同,并分别签署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姓名(须在代签处注明代签人)。打印借款合同副本和《受理证明》(附有“回执校验码”)交给学生。学生持《受理证明》找高校资助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回执确认。
(三)办理时间:
2026年湖北省全省续贷受理起始时间为7月1日(周三),首贷受理起止时间为7月15日(周三)至9月15日(周二)(法定节假日除外),超出受理时限未申请的,原则上不再受理。
其他省份办理时间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部门。
(四)温馨提示:
1.所有借款学生(包括首贷和续贷学生)办理贷款时所签电子合同预签贷款合同,预签贷款合同签订不代表助学贷款已成功办理,如高校在回执录入或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汇总审批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贷款资格的,将不予审批通过。最终贷款审批以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终审结果为准。
2.学生在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设助学贷款账户,用于关联助学贷款发放、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信息。
二、回执单上传及学费缴纳
办理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先登录“学习通”上传回执单完成贷款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缴纳扣除贷款金额后的差额学费,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上传贷款回执
办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贷款的学生,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直接登录“学习通”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贷款回执单或受理证明等待贷款登记审核即可,操作路径如下:
学生类别 | 操作路径 |
新生(含专升本) | 学工系统→迎新前-预报到→生源地助学贷款登记(新生) |
老生 | 学工系统→资助管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登记 |
详细操作见附件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习通登记指南》。
2.提交纸质材料
办理福建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农商银行、四川农村商业银行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先到行政楼三楼学工处10号窗口提交纸质材料完成盖章,再按照“上传贷款回执”流程上传回执单及纸质材料照片,等待贷款登记审核通过。
贷款银行 | 纸质材料要求 |
福建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 纸质回执单(学工处盖章) |
江西农商银行、四川农村商业银行 | 1.纸质回执单(学工处盖章) 2.学院书记签字盖章的暂缓缴费申请书(注明承诺缴费时间) |
3.缴纳差额学费
经审核通过,2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学校支付平台缴纳扣除贷款后的差额。
终端 | 操作方式 |
手机端 | 关注“武昌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 → 校园服务 → 缴费平台 |
电脑端 | 访问学校官网(https://www.wut.edu.cn/)→ 点击首页“校园缴费” |
三、贷款发放
国家开发银行终审后,贷款将发放至学生选择的结算代理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支付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内。结算代理机构按照电子回执金额将应缴学费和住宿费划拨至各高校账户;如学生申贷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的,学生可在结算代理机构 APP 内完成实名认证后,按照相关操作对剩余资金进行支用。
对于在贷款发放前已全额缴纳学费的学生,以及贷款额度超出学费及住宿费总额的学生,若贷款全额直接划拨到了学校账户,学校将在收齐银行拨付的贷款之后统一将贷款发放到学生校内登记的银行卡上。
四、政策咨询
1.贷款政策及流程咨询
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前,请查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附件1)了解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
若学生对线上受理流程存在疑问,可拨打国开行服务热线95593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本次受理高峰期为7月6日至9月18日。
若学生对现场办理流程有疑问,请直接联系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回执单上传及贷款后续环节咨询
借款学生若对回执单上传、助学贷款学费抵扣以及贷款发放等环节存在疑问,可联系校内学生资助中心鲁老师(联系电话:027-81652082/18071063978)。
附件: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2026版)
2.生源地助学贷款学习通登记指南
3.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地址与咨询热线
4.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共同借款人远程办贷操作指南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资助中心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