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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第三个五年(2016-2020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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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月12月)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以辅导员为主体,还包括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学生工作管理干部等,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事务管理服务的骨干力量。自中央16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依托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教育部和湖北省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有效实施普通高校辅导员第一个五年和第二个五年培训规划,提升了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为我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不断发展,越来越需要构建以辅导员为主体,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和学生工作管理干部等齐抓共管、协同合作的学生工作体系,凝聚发展合力,全面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为切实促进高校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根据中央16号文件、59号文件以及《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鄂发[2005]8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3-2017年)>的通知》(教党[2013]9号)、《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教思政[2014]2号)、《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党[2015]31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1]39号)、《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鄂发[201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湖北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湖北实施,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和党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供给侧改革,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全面服务于我省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和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促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总体目标
    通过系统化、全员化和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培养,全面推动我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职业化、专业化、专家化和可持续发展。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工作水平全面提升。着力完善培训培养标准化体系,使培训培养覆盖面更广;着力优化培训培养内容,使培训培养项目更加丰富;着力创新培训培养方式,使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着力完善培训培养机制,使培训培养质量更加过硬;着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使培训培养水平显著提高。
——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政治素质、道德素养、文化素养和职业能力全面提升。促进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价值追求不断深化,文化修养持续提升,育人能力显著提高,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和优秀政工干部。
三、主要内容
(一)理想信念教育
    高校肩负着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要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中国化的相关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基本理论为重点,引导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重点,加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教育,加深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的理解,提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共产党党史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相关理论知识水平,准确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总布局、总任务,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二)道德情操培育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要以树立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职业理想为出发点,抓住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环节,开展党纪国法和规章制度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十倡导十禁止”师德行为规范,养成爱国守法、爱生敬业、育人为本、终身学习、为人师表的良好职业操守。
(三)文化素养涵育
    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是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其文化素养对大学生的健康成长成才影响深远。要以提升综合文化素养为根本,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文社会科学、哲学、自然科学、传统文化等多门类知识培训,形成多学科协同创新、交叉融合,培养知识广博、视野开阔、思维全面、人文底蕴深厚的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
(四)职业能力塑造
    高校学生工作队伍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服务等重要职责。要以《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标准(暂行)》为基本遵循,重点抓好网上网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宣传教育、学生党支部、班团组织及学生社团建设、学风建设和学业指导、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服务、道德与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及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民族宗教政策、安全管理和应急事件处理等内容的培训,不断强化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民族团结教育的能力和工作胜任力。
工作任务
(一)培训任务
    1.培训对象全员化
    构建以教育部培训为示范、省级培训为骨干、校级培训为基础的三级培训工作体系,力争5年培训基本覆盖到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并根据人员类别、学校类别、工作基础等,制定差异化培训方案,达到分类别、分层次的培训目标,实现对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精准培训。
省教育厅每年举办若干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学生工作管理干部培训班,培训规模约1500人次。各高校要加强对新入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的培训,支持新入职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确保专职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5年至少参加1次省级以上培训。
各高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培训任务,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学生工作管理干部等培训,自行或联合有培训资质的高校聘请专家开展学生工作队伍培训,或组织学生工作队伍参与相关高水平的专业性培训,确保每一名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每5年至少参加1次校级以上培训,其中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接受不低于40学时的专业培训,并参加至少2次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省级及以上心理专业学术团体召开的学术会议,力争做到全员覆盖。
    2.培训形式多元化
    创新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形式,坚持集中培训与远程培训相结合,通识教育与分级分类培训相结合,理论培训与社会实践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元化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
省教育厅每年定期开展高校学生事务工作、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能力提升境外(国外)研修项目,选派省内高校优秀学生工作干部教师赴国外、省外及港澳台地区学习、交流和访问。探索建立培训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各高校在举办校内培训有富余条件下,积极向湖北高校思政网贡献远程学习培训资源,或者通过湖北高校思政网及其他方式发布信息,积极吸引校外学员参与分享学习资源,推动培训资源效益最大化。
    各高校要鼓励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其他学生工作管理干部教师在职攻读思想政治教育、学生事务管理、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并在工作安排、课程协调和学费资助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探索依托省内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重点学科的高校,举办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关的研究生班。鼓励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心理学学科点的高校划出一定的名额,为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及其他学生工作管理干部教师提供在职深造机会。
    3.培训师资专家化
    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为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提供专家支持和智力支撑。注重从思想政治教育与人文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领域知名专家、中青年理论骨干、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各级负责人、高校一线优秀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少数民族思想政治教育骨干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选聘培训师资,以省内专家为主,积极吸收省外专家,建立集理论与实践指导相结合、学科全面、结构合理的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专家师资库,建设可持续发展的专家团队,不断优化培训师资配置,并加强培训师资储备和继续培养。
    4.培训评价科学化
    建立健全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质量评估制度,制定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质量评估标准,不断提升培训基地(承办高校)的培训能力和服务水平。各培训基地(承办高校)应对照质量评估标准,每年进行一次自评。省教育厅通过调研、座谈、检查、测评等多种方式,分步骤、分类别、分层次地对各培训基地(承办高校)的培训情况进行全面质量评估。
(二)培养任务
    1.培养机制长效化
    实施高校学生工作队伍挂职锻炼计划。积极选派高校学生工作骨干参加教育部主办的国家基层服务等项目,结合援疆援藏援青干部人才计划、定点联系滇西边境山区干部挂职选派计划,积极争取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互派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挂职锻炼等合作交流,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培养长效机制。推进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在高校系统内挂职,加强高校之间的学习交流,通过“岗位校际交流”、互派访问学者、联合举办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讨活动等形式,不断拓展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工作视野和思路,促进高校学生工作的交流融合与集成创新。鼓励有条件的高校选派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到党政机关、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等挂职交流、实践锻炼。
    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标准(暂行)》,建立和完善辅导员教师、干部“双重身份”,职业、专业“双重培训”,职称、职级“双线晋升”制度。各高校要按照“岗位单列、序列单列、评议单列”的原则,对辅导员评聘教师系列职务单列指标、单列序列、单列评审,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其他学科高级岗位的平均水平。对班主任在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要将其担任班主任的工作经历和业绩计算工作量。对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师,职务评聘可参照辅导员评聘办法执行。
    2.培养项目精品化
    开展高校学生工作精品项目培育。鼓励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学生工作项目研究,探索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努力形成一批具有推广示范意义的研究成果。
    开展高校实践育人特色项目培育。组织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到重要革命纪念地、中西部地区、改革开放前沿地区等开展社会考察和假期实践,深入了解国情、民情、社情。广泛组织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开展假期家访,密切家校联系,切实解决学生实际需求,开展志愿服务和精准扶贫帮困活动。同时,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要积极指导或组织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其参与和承担的实践育人工作要计算工作量,并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继续在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中支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申报,引导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加强理论研究、提升专业素养。
    鼓励各高校结合工作实际,划拨经费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和实践项目,引导学生工作队伍围绕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道德与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特殊    教育以及其他学生事务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科学研究与实践探索,打造一批学生工作品牌,推动高校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提档晋级。
    3.培养成效显著化
    对接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完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荣誉制度和奖励激励机制,大力培育高校思政工作先进典型和思政工作名家。继续编印典型事迹材料。适时启动湖北省高校思政文库编辑工作。
    开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评选。引导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及其他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围绕心理健康教育体制机制建设以及团体辅导、危机干预、个体咨询、课程教学等方面总结凝练工作成果,积极推广其中的优秀成果并给予奖励。
    继续实施高校辅导员专项奖励,对预算范围内优秀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进行绩优奖励。
    定期举办全省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以赛促训,聚焦辅导员在工作中遇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搭建辅导员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借鉴的平台,形成积极的发展导向,进一步提升辅导员队伍的活力和工作水平。各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开展全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三)工作平台
    1.培训培养基地智库化
    充分发挥我省各级各类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等培训培养基地的“主阵地”作用,逐步吸纳其他具有学科优势和平台优势的高校作为支撑力量,并强化对培训基地(承办高校)的建设与引导。依托我省高校丰富的教学资源、雄厚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的研究力量,加强湖北省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建设,成立湖北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中心、湖北省高校实践育人发展研究中心、湖北省高校民族团结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等平台,推动资源聚集与协同,打造湖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智库和工作平台。进一步发挥湖北省延安精神研究会教育分会及有关省级高校思政研究会的积极作用,协助省教育厅为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的培训培养当好参谋和助手。积极聚焦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世界眼光、中国情怀、时代特征”等多维视角开展研究与探索,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有价值的建议,探索贴近我省高校学生工作实际的培训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和培养创新举措。
    2.培训培养服务信息化
    加强与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的合作,积极开展学生工作队伍网络培训。 依托以湖北高校思政网为龙头的现代化网络培训培养信息平台,结合外网信息发布、内网办公自动化、网络课程、交流互动及远程督导等功能,优化整合各类培训培养资源,建立集学员个人信息、学员在线培训、学员发展方向、学员研究团队、学员工作成效、培训专家师资库等功能为一体的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信息管理系统,为精准化、科学化做好我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提供决策依据。探索建立培训培养学分累计制度,依据培训培养类别、层次、质量及学习评价赋予不同学分。试行省级培训学员学习证书统一登记制度,完善学员的培训培养信息录入查询工作(对以前学员的培训培养信息逐步追溯登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高校要把本规划纳入专业教师和党政干部培训培养规划,进行有机衔接,加强整体设计,并制定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工作队伍分期分批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支持学生工作干部教师在职攻读学位、参加国内外业务进修、挂职锻炼和课题研究等,并给予相应政策和待遇保障。各高校要建立培训培养成果分享机制,持续扩大培训培养的激励效应。
(二)加大经费投入
    省教育厅在每年高校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项目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省级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并开展绩效评价。各高校每年要安排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专项经费(一般不低于生均10元的标准),充分保障培训培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培训基地(承办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大经费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培训教学条件,提高培训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考核评估
    省教育厅将通过高校党建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巡视、开展检查和评估等方式,强化学生工作队伍标准配置与培训培养、心理健康教育示范中心与达标中心创建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建设工作,探索将考评结果作为有关项目申报和工作安排的重要前置条件,并建立完善通报制度。各培训基地(承办高校)要建立完善培训师资评估制度,通过学员反馈意见、培训质量测评相结合等方式,将培训师资的评价情况计入培训培养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培训专家师资库动态调整的重要依据。各高校要把学员培训培养情况和学习成效作为高校学生工作干部教师职务任免、职称评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报道
    省教育厅将把湖北高校思政网作为全省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培训培养的重要宣传窗口,打造培训培养工作示范宣传阵地。培训基地(承办高校)要建立培训培养工作资料存档报备制度,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情况通报。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通过新闻报道、先进典型宣传、工作综述等形式,充分反映培训培养工作的进展和成果,积极推广培训培养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发挥网站、QQ群、易班、两微一端(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的作用,为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专家型高校学生工作队伍营造良好氛围。
六、有关说明
    1.本规划中高校学生工作队伍指高校学生工作系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干部和教师。其中:专职辅导员指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学工组长、团委书记、党总支(分党委)副书记等副处级(学校中层副职级别)及以下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指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从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全职教师、职员,既非隶属各院系的专职从事心理学、精神医学等专业教学与研究的专业课教师,或隶属各院系的专职学生辅导员,也非兼具学校其他职能部门实职的行政领导干部,其职责主要为全体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供专业服务和指导,同时积极探索为全体教职员工服务的工作模式和实现途径;班主任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实施者和参与者,主要协助辅导员开展班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班级建设与管理指导、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学生综合素质及能力培养指导、创新创业与就业指导等思想引领和分类指导事务,或者专门担任班级素质课程导师等,一般由学术知名度高、教学科研能力强的专业教师、优秀党政干部乃至校领导、著名专家学者等担任,各高校应为每个学生班级至少配备一名班主任,可结合实际配备多名班主任;学生工作管理干部指学校学工部门、研工部门等学生工作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学生工作干部教师等。
    2.本规划有关内容及相关界定将根据国家和省最新要求适时作出调整、充实和完善,并通过年度计划、专项工作计划等进行贯彻实施。
    3.本规划旨在进一步加强以高校辅导员为主体的高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不替代相关党政干部和教师培训培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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