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提示
各市(州)、县(市、区)、神农架林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各省属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做好2026年春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提示如下:
一、全面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
各地、各校要积极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新手段持续深入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解读。通过及时印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致初、高中毕业生“两封信”,帮助广大初、高中毕业生提前了解下一学段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积极挖掘发现各地各高校积极探索“分类资助、精准滴灌”的实践路径,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各地、各高校要畅通学生资助热线电话,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各类咨询、投诉,要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回音。
二、配合做好困难群众救助不及时集中整治工作
今年以来,有关部门将困难群众救助不及时问题纳入集中整治,重点纠治未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未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等问题。2月上旬,我们已按要求提供了全省学前、义教、高中、中职4个学段的2025年受助学生信息,有关部门正在开展大数据比对分析,比对结束后将通过纪检渠道下发问题线索。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配合当地纪检部门开展工作,做好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协助核查问题线索,配合做好漏资助、错资助等问题整改及建章立制工作。
三、及时发放学生资助资金
各地、各校要在去年秋季学期精准认定及发放的基础上,加强与当地财政部门沟通协调,提前谋划、倒排工期,确保4月20日前完成教育系统工作流程,为资金调度和发放预留足够时间。4月20日后持续跟进关注财政局审批及拨款进度,确保在5月31日前全面完成春季学期学生资助资金发放工作。我们将继续实行周报制,对各地各校资金发放进度情况进行全省通报,对逾期未完成发放的地区和高校,我们将以发函、约谈负责同志等方式进行督办,并在年度考核涉及学生资助有关指标中予以相应扣分,在奖励类资金分配时予以扣减。
四、持续提升资助系统应用率和数据质量
各地、各校要继续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系统全面应用,准确填报学生受助信息,及时审核相关数据。要针对秋季学期系统填报工作中发现的数据不同步等系统问题,督促有关学校提前填报和审核系统数据,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各地、各校要按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要求,持续推进资助系统全面应用和数据质量全面提升,继续努力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
五、强化资助工作监督检查
各地、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在春季学期组织开展资助政策落实、资金发放等工作的自查自纠。我们将结合开学工作检查、高校学生资助专项审计等工作,采取数据核查、实地督办等方式,加强问题排查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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