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的使用与管理,发挥门禁系统的安保作用,提高学生公寓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所有人员出入学生公寓一律从门禁通道刷校园卡通行;
第二条 门禁系统对学生所持校园卡按其所在楼栋分别授予通行权限,即学生校园卡仅限所住公寓门禁通道通行;学生管理人员所持校园卡可根据管理范围需要给予相应的授权。
第三条 门禁通道按“一人一刷、先出后入、交替出入、顺序通过”的原则通行,严禁拥挤,禁止不刷卡尾随通行。
第四条 没有携带校园卡出入的学生应主动向公寓管理员说明情况,履行登记手续后由管理员刷卡通行;非本公寓楼人员需要进出学生公寓应征得公寓管理员同意,履行相应登记手续后,由管理员刷卡放行。
第五条 对为别人代刷校园卡或转借校园卡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况给予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六条 对故意损毁门禁系统相关设备、设施,不刷卡尾随其他同学通行且不听劝阻的,是学生的由公寓管理员通报相关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由学校给予纪律处分,责令其赔偿损失;是其他人员的由学校保卫处处理。
第七条 校园卡损坏或遗失的,须及时到校园一卡通中心或宿管科挂失,并与公寓管理员说明情况后登记,两日内(节假日、双休日顺延)到一卡通中心补办,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补办,将按不刷卡进行处理。
第八条 学院、学工处、保卫处、一卡通中心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相关的管理责任,共同做好学生公寓门禁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1.学生处负责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贯彻落实门禁系统管理制度,履行好各自职责;定期向各学院通报学生刷卡情况,对不遵守门禁系统规定的学生,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或责成所在学院给予相应的处理;负责学生宿舍管理系统的数据采集和日常运行。
2.学院负责教育、引导学生自觉遵守门禁系统管理规定;负责对不持卡出入门禁通道、不刷卡尾随其他同学通过门禁通道、不服从管理人员管理、损坏门禁系统筹违规学生进行教育管理;负责督促本学院素质导师通过门禁系统及时对学生刷卡情况进行监控,对学生刷卡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学生在公寓的情况,对学生晚归、长时间没有出入信息等异常情况进行核查,妥善处理。
3.保卫处负责指导、协助宿管科对学生公寓门禁系统进行管理,通过调取相关影像资料查处或协助相关部门查处各类案事件;负责对故意破坏大门、门禁系统设备和改变门禁系统设置、修改他人信息等影响门禁系统正常工作的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和处理,严重者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宿管科负责门禁系统日常管理和维护;负责门卫值班,按时开关大门;负责对门禁系统运行过程中学生刷卡行为的引导、提醒、现场监督工作;负责对未持卡通行人员的审核、信息登记、放行工作;负责定期向学生管理部门报送学生未持卡通行及其他违规情况。
5.一卡通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门禁系统数据采集和系统维护,根据宿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对校园卡进行授权。
第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校属各单位和全体师生员工及前往学生公寓的校外人员。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