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素质导师制,切实加强我校素质导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素质导师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学生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评选我校2016年度优秀素质导师,具体评选工作由学生工作处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资格
各学院按照素质导师数量15%比例推荐,不足一人的按一人申报,工作半年(至少六月份到岗)以上的一线专职素质导师可参评优秀素质导师。
二、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不推诿、不讲条件,很好的完成素质导师本职工作。
2.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举措、有实效,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3.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有成效,班风正、学风浓,班级学生参加各类大赛所获荣誉颇多,所带班级2016年曾获得优秀班集体荣誉。
4.圆满的完成了非专业素质测评的各项工作,未出现因测评组织、测评工作不到位被测评中心通报的情况。
5.注重学工工作总结,积极结合本职工作开展工作研究。
6.所带班级2016年未发生学生打群架,未出现责任安全事故等。
三、表彰和奖励
对于当选的优秀素质导师授予“武昌理工学院2016年度优秀素质导师”的荣誉称号并给予物质奖励。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评选工作采取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统一要求、分级实施的办法。
1、各学院对照评选条件,对2016年度素质导师做出评定,拟定候选人;
2、候选人按要求填写《武昌理工学院2016年度“优秀素质导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另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一份;
3、各候选人请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纸质学院盖章+电子版)报送学工科梅芳处;
4、学工科根据提交的先进材料,按全校素质导师总数的15%评选2016年度优秀素质导师;
5、将评选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6.各学院要严格按分配名额评选,在审批时,要严格按照申报条件、标准和评选程序审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不再补报。
附件:武昌理工学院2016年度“优秀素质导师”候选人推荐表
学工处
2016年12月20日
附件:
武昌理工学院2016“优秀素质导师”候选人推荐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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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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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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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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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素导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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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及获奖情况 |
2016年度主要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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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院
意见 |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
学工处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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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