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1号)、《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有关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初评、学校审核,拟定以下508名学生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3720名学生获得202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有疑异,请于11月22日前向资助中心或学工处反映:
学生资助中心电话: 027-81652358 ;
学生工作处处电话:027-81652367;
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2023年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名单公示.xlsx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