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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工作及建立贫困生库的通知

校对: 责编: 终审: 时间:2024-09-23 阅读:

各学院:

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将我校贫困生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贫困生认定流程

1.中央下发的13类重点保障人群1.脱贫家庭 2.脱贫不稳定家庭 3.边缘易致贫家庭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 5.城乡低保家庭  6.低保边缘人口  7.特困救助家庭学生(我校无此类学生)  8.支出型困难家庭  9.其他低保收入家庭  10.孤儿  11.实事无人抚养儿童  12.残疾学生 等13类学生。

针对以上13类重点保障人群必须优先入库,原则上认定为最高困难等级,班级素质导师及班委成员也可根据学生家庭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尤其是认定一般困难需有相应依据;此13类学生不需要在班级里投票认定,但需要填写附件1:《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认表》学院认定后汇总填写附件5:《2024重点保障人群汇总表》。

2.其他类人群

根据省资助中心要求,从今年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开始实施一年一评政策,因此,往年的贫困生库已被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自动清空。今年有意愿加入贫困生库的新生和老生都需要填写附件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附件3:《武昌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学生填写之后,素质导师组织班级学生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投票认定,将认定结果填写附件3:《武昌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中,且认定结果在班级进行公示至少3天,无异议后汇总到附件4:《2024年学校认定贫困生汇总表》表中。

3.13类重点保障人群放弃入库

中央下发的13类重点保障人群名单中的学生如有不愿意加入贫困生库的,素质导师先做学生工作,如确实不需要国家奖助学金资助,学生须填写附件7:《自愿放弃贫困生资助承诺书》,学生本人及素质导师签字确认后,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资助中心留存,且学院需填写附件6:《2024年放弃加入贫困生库登记表》。

注:请各学院认真汇总放弃入库学生,此类学生后期均不能参与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一旦填写放弃入库,后期参评资助系统将无法识别。

二、工作要求

各学院从9月18日开始本年度贫困生认定工作。认定要求、认定标准、认定对象及所有流程详见《武昌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9);务必根据实施细则进行工作。

1.贫困生库是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的重要依据,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后期评选助学金原则上不要出现贫困认定等级为特别贫困,实际被评选为三等助学金的情况,反之亦然。评选助学金等级要以贫困生认定等级为基本依据。

3.贫困生认定工作需在10月10日之前全部完成;所有填写表格必须按照附件模板要求填写,填写错误,后续需返工,并计入学院年终考核。

4.各学院10月10日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1:《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认表》(纸质版,排序与附件5中的名单顺序一致);

2)附件2和附件3的纸质版材料(一人两张,排序与附件4中的名单顺序一致);

3)附件4、附件5、附件6及附件7电子版及纸质版

注:凡是提交纸质版的材料需学院盖章签字;

 

附件1:《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确认表》

附件2:《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3:《武昌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

附件4:《2024年学校认定贫困生汇总表》

附件5:《2024年重点保障人群汇总表》

附件6:《2024年放弃加入贫困生库登记表》

附件7:《自愿放弃贫困生资助承诺书》

附件8:中央下发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全校)

附件9:《武昌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中心

                                                                  2024920

 

武昌理工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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