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武汉市人社局最新要求,为帮扶和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现就做好2025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2025届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特别说明:
1、毕业生符合以上任一条件即可申请;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
2、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学年申请补贴,并且求学过程中只能享受一次。
3、毕业生需为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毕业生,如确定继续升学,则不在申请范围,可在更高学历毕业年度进行申请。
4、留级、休学等情况学生不符合毕业生发放对象。
二、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为1768元/人(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领流程
(一)申报。
1.学生申请。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地区2025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给各学院负责人,可与2025届毕业生年级组长进行审核。
2.学院审核申报。各学院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后,由学院对申请人是否属于2025届大中专毕业生进行认定,并对是否属于发放对象进行初审,根据不同的申报对象,各学院负责人填写《XX学院-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汇总表》,提交至学生资助中心王老师,资助中心将按照上级要求再审核,全部通过后会提交相关资料至上级部门。
(二)复核。市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同时对各高校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资格复查。
(三)拨付。市人社部门致函市财政部门,并协调市财政部门将 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银行账户。各院校收到财政拨付款项后,会及时 拨付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
四、提交材料标准
(一)学生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打印出来交纸质版到学院,申请人签字处需本人手签、按手印。
(二)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27日前,各学院负责对接老师先提交学院汇总表电子版,后将学院学生签字申请表、申请证明材料及学生本人身份证、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纸质版提交至学工处资助中心审核盖章,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学生排序需一一对应。为提高审核工作效率,建议负责老师本人来提交纸质版材料。
(三)资助中心审核盖章后,学院将学院学生《申请表》图片格式(.jpg/png)电子版汇总到一个文件夹(学院申请表)内,(申请表以学生名字命名);申请相应类别的证明材料以图片格式(.jpg/png)汇总到一个(证明材料)文件夹内,(电子版证明材料是一个学生建一个文件夹,直接以学生名字命名)。
(四)以上步骤全部完成后,请再次核对确认《XX学院-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汇总表》,学院《申请表》电子版,学院《证明材料》电子版,3个文件一起打包发给学工处王老师存档,最后,打印《XX学院-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汇总表》纸质版定稿学院书记签字盖章并将学生申请材料一起上交学工处存档。
(五)学生申请不同类别的证明材料,请各位老师仔细核查学生是否符合资助标准,主要涉及以下两点。
1、学生身份审核:核实申请学生是否确为2025届毕业生。
2、困难类型审核:
(1)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材料:低保证(应记载家庭保障成员信息、低保金发放记录等) ,低保证上如无低保金发放记录需提供近半年银行低保发放流水;低保证上如无学生名字需提供学生与低保户主的关系证明(户口或出生证明)。
(2) 脱贫人口家庭的毕业生:
所在家庭《扶贫手册》整本(应记载家庭成员信息,其中有学生名字)。
(3)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社会孤儿毕业生:
毕业生《儿童福利证》。
(5)烈属毕业生:
毕业生亲属烈士证书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6)残疾毕业生:
毕业生本人《残疾人证》。核对证件有效期。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时间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审核等工作,切实发挥好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的作用。
(二)加强协调配合。请各学院指定牵头人员并于9月27日前完成审核提交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如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补贴的,将追回补贴,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学生资助中心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