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25号)要求,为严格做好我省2024-2025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应用好评审系统
今年秋季学期,国家奖学金评审继续依托国奖系统以线上的形式开展。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在9月19日省级培训完成后,统筹组织好校级系统培训与全面应用工作,要倒排工期,严格把控评审时间,通过系统完成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下发、名单申报、逐级初审和专家评审等工作,确保材料填报规范、审核及时、评审公正,高质量完成评审工作。
二、严格把握申请资格
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其中:
1.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2.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3.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等特殊学制学生,应根据当年所修课程层次确定参与相应学段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原则上从入学第6年起不再具备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资格。
三、严格执行评审标准
各高校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评审工作。
1.坚持成绩优先
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含),则该生只有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该类学生需要按照《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教发〔2023〕58号)规定,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学校审查并出具加盖学校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若学校今年拟申报此类学生,请务必于10月15日前将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材料提前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审通过。
2.坚持依规评审
本科生和专科生的国家奖学金指标应分开评选,不得打通使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初评前各高校应先制定完善本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做到先有规则再评审。各校上报的拟获奖人数,不得超过省级分配给各校的指标数量。
3.严格评审程序
各高校要压实院系和学校两级初评责任体系,做到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正。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畅通学校投诉渠道,确保投诉方式人人知晓。
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9月25日
3